何謂正常?什麼樣的標準又是不正常呢?在日常裡,人們習慣用「正常」或「不正常」來評斷他人,每一個人對於正常與否的標準也都會受到外在環境或與生俱來的個性所影響,因此我們內心都有一把尺,去判斷生活周遭發生的人事物。「正常」這個字眼伴隨著許多意義,它是一股力量,就像地心引力,將你我固定住,把世上的零散事物分成固定、可知的類別,如此一來,我們就不會逃脫自我。
本書前四個章節娓娓道來「正常」這個詞彙誕生的緣由,從歷史與詞典中分析到底何謂正常的定義。正常一詞源自於一八四〇年代,起初在拉丁文裡是指「垂直的」或「成直角的」;爾後在十九世紀時期,有人將這一詞彙用於數學領域之外,延伸為「正常狀態」,用「異常」當作其反面的意涵,並用平均值作為評斷正常或異常的基準。
作者以其口吃作為例子,在他成長過程中因為口吃的關係,讓父母與許多老師費盡心力,就好像「口吃」本身就被人們歸類為「異常」狀況,然而即便如何努力,口吃的情形依舊沒有獲得改善。直到一位老師告訴他,這不是不正常,只是身體的一種缺陷、一種個人身體的特性時,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大部分的人習慣拿平均的標準值作為依據,只要超過這樣的平均值就會被歸類為不正常的那一邊。
然而,不是每個身體有缺陷的人都能得到大眾的諒解,許多天生被社會當作「有缺陷」的孩子,在成長時期都會受到一些「特別」的對待。
歷史上也有許多因優生學之故,造成無辜孩子死於非命的情形,其中德國還曾頒布一項強制絕育法令。這個法令規定所有醫生、護士等必須舉出所謂的「垃圾小孩」,也就是患有某些遺傳疾病的孩子,難以理解人類歷史上竟有如此殘酷的法令來控制一個人的生命。作者提到,我們無法解開正常的這個結,也就是無法反抗正常,因為正常的力量掌控了生命,因此人們必須按照這樣的遊戲規則才能生存。
但是所謂的「不正常」不也是「創意」的展開嗎?
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表現得一樣,那麼又怎麼會有許多有趣或革命性的發明誕生呢?以正常作為標準,去衡量自己的關係和生活方式的價值時,就等於展開一種社會自殺。我們從來不需要以非黑即白或二元對立的方式去解讀,一個人正常與否也不需要外界來做評斷,唯有為自己開創一個「不正常」、不完美的人生,正才是這個世界的有趣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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