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家庭裡,長女似乎是那個最早懂事的人,她們懂得察言觀色、體諒父母的辛苦,成為家中的小幫手;也被長輩期望著照顧弟妹,當弟妹眼中的好榜樣。但這些,真的是她們自願成為的樣子嗎?
本書透過多位女性的生命故事,描繪出不同世代的長女們如何面對社會與家庭所賦予他們的角色定位與期待。這些標籤深深影響了她們在職場、原生家庭、以及成年後的生活方式,使她們習慣將他人需求置於自身之前,總是盡力優先滿足他人的期望,卻在過程中不知不覺忽略了自己的感受與渴望。
書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章節是作者提到心理學上有個名詞叫做「蠟燭型人格」——普遍出現在女性,特別是長女身上。這類人格的人對自我的要求很高,會因為沒有達到他人期待,而感到自卑與焦慮,受到稱讚時,則會覺得自己配不上。這樣的行為模式,從家庭一路延伸到職場,成為深植在性格中的反射。他們常默默在職場上承擔額外的責任,因為擔心給別人造成麻煩而不敢拒絕或不敢表達,因此容易陷入內耗,最終令自己陷入身心狀況失衡。
我很少看過一本書是從作者序開始就讓我感到鼻酸,是的,我也是家中長女。曾經,父母對我說過,你是姐姐,應該要多照顧妹妹一點。我的內心會感到不平衡——為什麼不是我和妹妹要互相照顧,而是我「應該」要擔起照顧他人的角色呢?可是,當姐姐並不是「我」所選擇的。
過去,我總以為妹妹過得比我自由,但其實她也承受著屬於她的壓力。在學校時,因為我的成績比較好、在活動上表現得比較活躍,大家常用「某某的妹妹」來稱呼或者認識她,在某種程度上,總讓她感覺自己比不上我。那時我才意識到:原來「長女」與「妹妹」之間,也存在著不同的框架與比較。
隨著出社會開始工作後,我逐漸能夠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釋懷這件事,並且,我和妹妹都學習在不同方面多付出或者多包容彼此一些。這樣的轉變源自於「我願意」,而非「我應該」。
「長幼應該只是排序,不是責任的歸屬,長、幼都是夥伴,手足彼此齊心協力、共同努力,把過去加諸在長女長子身上的責任卸除,讓長女長子不再是一道枷鎖、一個標籤,而是與弟弟妹妹共同挑戰困難的勇士團隊。」
——《長女病:我們不是天生愛扛責任,台灣跨世代女兒的故事》
看完這本書之後,我想跟長女們說:在你是家中長女、是弟弟妹妹的榜樣之前,首先,你是你自己。你有權利為自己做出自己想要的決定,很多事情或許我們無法改變,但我們能做的就是活在當下,勇敢為自己做出每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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